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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立足“三个强化” 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日期:[2020/1/2] 作者:[宝山党建]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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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宝山区立足“三个强化”,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完成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实施

宝山区充分认识抽查工作的重要性,着重调整工作定位,“严”字当头,细化工作步骤,落实做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是严肃纪律,做好前期准备。为做好此次抽查工作,10月上旬,制定了《2019年度上海市宝山区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方案》,对抽查对象、内容、步骤和方式进行了明确,并向被抽查单位下达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要求各单位按时提交回执,做好备查工作。

二是严格要求,确保随机抽取。以随机抽取为主,新成立单位必查为补充,在对全区事业单位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的事业单位工作情况,综合考虑行业领域分布,从全区已办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中,按照3%的比例抽检,增强了抽查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三是严格标准,力求规范有效。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主动与市委编办对接,进一步细化抽查事项,重新调整实地核查记录表,将核查内容细化为五大类31小项。同时,坚持依据明确、标准明晰、简明适用的原则,细化抽查标准、规范抽查程序,确保可操作、可追溯、可考核,进一步提高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是严查问题,落实督促整改。抽查中,执法人员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每组2名执法人员,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事业单位人员情况、财务、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履职情况等进行严格核查,坚决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并当场填写核查记录,由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确保阳光执法。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提交整改报告,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其举办单位。

二、强化监管实效,抽查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在抽查过程中,宝山区注重监管理念调整,在建立“两库一清单”基础上,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动真格、起实效”。

一是进一步宣传了机构编制工作。为保质保量完成本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抽查人员阳光执法、热情服务。在抽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机构编制和登记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对事业单位不明确或有疑问的问题进行耐心解释和说明,达到了检查、宣传、服务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扩大了事中事后监管面。此次抽查的事业单位基本上是第一次被抽到。通过抽查,有效扩大了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范围,对一些单位的运行状况、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掌握,为今后做好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打下了基础。

三是进一步规范了信息登记工作。通过此次抽查,进一步调整规范了事业单位的登记信息,确保了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也加大了对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推动了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强化制度创新,助推工作再上新台阶

宝山区将以此次抽查为契机,在抓整改、立标准、促监管等方面下功夫,促进制度创新,深入推动事业单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一是做好问题的督促整改。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与举办单位的协调配合,及时反馈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各自职责,做好问题的协商和处理。同时,严格执行问题清单销号机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实行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时限,实行立改立销、不改不销,逐项落实解决。

二是推动登记工作标准化。参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要求,在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证书补(换)领、年度报告公示等登记管理相关服务中,遵循依法依规登记、优化简化流程、创新改进服务、持续提升效率的原则,逐步规范工作标准,增强工作人员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意识,尤其是深入推动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规范开展,通过以查促改,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的规范运行。

三是探索联合监管新模式。努力形成内部监管新模式,加强科室的工作衔接,将登记管理工作与机构调整、用编用职数审核等工作相结合,实现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形成监管合力。探索加大外部监管力度,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加强与组织、财政、人社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提供包括电子邮件、电话、现场、信函举报等多种便捷途径,对社会公众反映的事业单位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开创事业单位监管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