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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委组织部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一封信
日期:[2019/6/6] 作者:[宝山党建] 阅读数: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一年多来,本市和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先后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荡涤了社会风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共产党员党性的一次重要检验,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毫不动摇地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要突出政治功能,筑牢战斗堡垒。全区级党组织要着力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我区正在开展的党支部建设规范年结合起来,用严格的组织生活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把党员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组织周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面对黑恶势力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合力。

要坚持示范带头,发挥先锋作用。全区广大党员要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同时,针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资产资源、欺压残害群众、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等涉黑涉恶现象,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锋形象。

扫除黑恶势力是民心所向、群众期盼,是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名党员的使命担当,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实际行动投身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