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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总结材料”变“材料总结”
日期:[2018/11/27] 作者:[宝山党建] 阅读数:

上海市宝山区航运经济发展区:赵辉

 

  又是一年总结季来临,有人欢喜有人忧愁。欢喜的人有两种,一种是年度做了很多事,总结材料会很丰富;另一种是手下有“能人”会把总结材料变得很“丰富”。忧愁的人亦有两种,一种是年度做了很多事,缺少“能人”把材料变得丰富;另一种是年度没做什么事,更缺少“能人”把材料变得“丰富”。
  年终总结的出发点是汇总一年工作,好的、坏的,进步的、退步的,落脚点是得出结论找出差距,把好的、进步的继续发扬,坏的、退步的加以改之,年复一年循环往复,力求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基层、植根基层、惠及基层。
  “总结材料”应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政机关作为地方“父母官”,肩负着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伟大使命。到了总结季,就应该对一年来的工作实际进行客观地总结回顾,为民工程、实事项目完成了多少、完成得怎么样,老百姓感受度如何、实际获得感怎样等等,总之一句话,工作做的好不好,得由百姓说了算。总结材料作为考核衡量一个地区一个单位一个班子一年来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但绝不是唯一的依据,没有谁是靠“材料业绩”得到提拔晋升的。有的地区有的官员往往会出现“材料政绩”,这实则就是形式主义最典型的案例,是对党和人民的背叛,更是对自己初心的背叛。
  “材料总结”应坚决杜绝,力求严惩不贷。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最鲜明的特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讲政治成为了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首要特质。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要求下,对党忠诚是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规矩,任何行为必须在这一规矩的框架内实施。有的基层单位为迎合上级部门需要,虚编材料、伪造事实,一切工作“实绩”仅靠“材料总结”体现。有的基层单位为互相攀比,不服输,工作仅仅开了个头,却通过“总结”取得了骄人成绩。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处分条例》中对“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和“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作出了明确处分规定,起到了较好震慑作用。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作为、新作风新气象,在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我们必须要以更加勤勉务实、踏实肯干的韧劲和干劲,在再出发的征程上,夯实基础“材料”,做实总结“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