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季云超,男,汉族,1986年1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宝山区张庙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拟提名为副镇长人选。 刘杨,女,汉族,1980年11月生,大学,工学学士,法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宝山区淞南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上述公示对象中需执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宝山区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12380,56782307(传真)。联系地址:密山路5号宝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201999)。网上举报:上海市委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http://www.shanghai12380.gov.cn)。 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中共上海市宝山区委组织部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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