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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政中心召开“四责协同”和“两条例一规定”
日期:[2018/11/1] 作者:[建委] 阅读数:926


 

       根据区建管委党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四责协同”工作要求和“两条例一规定”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十月底,区市政中心党支部召开“四责协同”和“两条例一规定”专题学习会,全体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党支部书记对“四责协同”和“两条例一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支部委员与职工共同学习了《宝山区委关于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主要章节。“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的制度创新,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有利于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机制,构筑管党治党责任共同体,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合力。


       支部书记强调,下阶段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两条例一规定”和“四责协同”机制的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抓落实。要充分认识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四责协同”工作要求和“两条例一规定”等文件,进一步加深对文件精神的理解,真正把纪律刻在心上,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要深入开展学习,自觉贯彻做表率。每一位干部职工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加强个人自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做到熟知精通、学以致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模范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纪律。三是要互相督促提醒,履职尽责做贡献。要把严管视为厚爱,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同事之间相互督促、相互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每一位干部职工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自觉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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