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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召开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日期:[2010/9/16] 作者:[宝山党建] 阅读数:

  9月14日上午,宝山区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前阶段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区委副书记陆学明,副区长钟杰,区政府副巡视员崔卫中出席会议。
  区委副书记、区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陆学明对前阶段本区开展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农村清产核资工作和村级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行使政府对农村“三资”监督管理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指导。二是进一步探索实践、推进改革。要在我区两个撤村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我区农村改革,积极探索村级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我区“三资”管理工作基本实现“组织体系化、管理信息化、运行阳光化、监督多元化、产权明晰化”的目标。三是进一步提高完善、形成合力。希望各部门紧密配合,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我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水平。
  副区长钟杰在会上说,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成体系建设要从农村“三资”的角度全面完善和深化,一是做到“三资”的家底要清,二是经济行为发生反映不遗漏,三是外部监督作用能发挥。要坚持“三公”原则,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还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
  区集资委就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完善体系建设、新一轮农村清产核资、推进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向领导小组作汇报,对《宝山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宝山区村级公务接待费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解读。各成员单位就推进上述三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两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政研室、区农委、区财政局等成员单位参加会议。